馬來西亞一名中年男子被控兩年多來對女兒實行了600多次性侵擾。檢方稱之為,罪名一旦正式成立,他面對的刑期有可能多達1.2萬年。法新社報導,庭審官員耗時兩日,于10日下午遞交完了這名男子的所有罪行,共計626項,還包括他強制現(xiàn)年15歲的女兒展開599次肛交,以及強奸、亂倫等罪行。這名36歲的男子出庭時戴著眼鏡、身穿灰色T恤和藍色褲子。
他鎮(zhèn)定自若、堅稱指控。案件將轉(zhuǎn)入審判。
檢察官艾米夏茲瓦尼薩爾清告訴他湯森路透基金會,這名男子2015年與妻子再婚后,開始對女兒殺掉。按當?shù)孛襟w眾說紛紜,女孩在獲知父親想將她的兩個妹妹從母親那里接來同居后,才將自己的不幸遭遇告訴母親。警方收到母親報案后,7月26日被捕了這名男子。
馬來西亞眼下于是以著手維穩(wěn)兒童性侵擾事件,于6月成立兒童性侵犯罪類似法庭,并增大了對涉及犯罪的刑罰力度。薩爾說明,一旦定罪,這名男子面對的刑期將多達1.2萬年。為維護受害者身份,男子姓名未予發(fā)布。
法官永扎里達薩扎利拒絕接受男子假釋,理由是他可能會逃亡或威脅受害者。美國國務院去年發(fā)布的報告表明,馬來西亞每天平均值有10名女性遭強奸,其中一半以上年齡年滿16歲。2005年至2014年間,馬來西亞共計收到強奸報案2.8741萬件,獲得有罪裁決的案例數(shù)量將近3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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